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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近日,市发改委公布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版),按照与省目录清单同步的原则,对《锦州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调整、完善后的《锦州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包括4项,其中均为省授权市、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对个别项目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文件依据编号等进行了内容更新。目录清单所含项目,全部为辽宁省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的项目,未超出省目录清单范围。目前,我市无市级政府定价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市发改委将对本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公布。要求各县(市)区、各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超出目录清单规定的权限或范围擅自制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受省委托享有定价权限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本地区政府定价涉企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各执收单位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等有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文:栾绍波 记者杨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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