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年仅9岁的儿童惨遭杀害,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而被宣判无罪释放。孩子的父亲却自始至终“锁定”他为真凶。屡屡上访无果而终,面对逍遥法外的杀子“凶手”,父亲开始了复仇行动,制造了三死二重伤的惊天大案,同时也将自己送上了不归之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01年9月25日,秋风瑟瑟,红日高悬,大别山南麓的湖北麻城市召开万人公判大会,连同震惊荆楚大地的“8·30”特大诈骗抢劫团伙犯罪案的9名主犯在内的13名罪犯被押上审判台,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其中有一个神态冷漠,似乎早就等着这一天到来的年轻死刑犯,他,就是因报复他人、造成三死二重伤的麻城市西畈村村民毛元辉。

时年35岁的毛元辉,出身于麻城市西畈村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两岁丧父,上有一哥哥。由于家庭困难,成绩优异的他,初中还未毕业,就走上了打工谋生之路,过早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

1991年,毛元辉经人介绍,与本市南湖办事处一名叫刘爱兰的姑娘恋爱结婚。婚后,毛元辉怀着彻底改变家庭命运的美好憧憬到城里打工,农忙时回家帮妻子干活,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特别是1992年儿子毛正的出世,给夫妻俩带来了无穷的欢乐。

天有不测风云。2000年4月23日,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降临到了这个原本幸福之家。这天,毛元辉心爱的儿子毛正失踪了,他们找遍垸里每个角落,声音喊哑了,腿快跑断了,连一个小旮旯都没放过,最后在田畈一水塘里发现了毛正那漂浮着的小小尸体,打捞起来经鉴定是被人用钝器击伤脑部后推入水塘淹死。这突来的打击,令毛元辉夫妇痛不欲生,因为爱子是他们的全部希望和未来啊。

从此,昔日的幸福之家蒙上了不幸的阴影。

案发后,麻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专班,仅用3天时间就“侦破”了此案。原来疑凶竟是毛元辉的堂兄毛正凯。

据毛正凯交代:4月23日上午,他持一个木柄铁锄,同侄儿毛正一起到田畈去摸鳝鱼,当两人摸到水塘东南角时,毛正凯因讨厌毛正平时爱骂人,故意将其推人水塘中,当毛正在水中挣扎时,他本想将其拉上岸,但又怕毛正回家向其父母说自己的坏话,加之平时与毛正之父毛元辉有些矛盾,遂起杀人之念,用铁锄朝毛正头部猛击,致毛正死后逃离现场。

毛正被害案侦破后,麻城电视台接连3天对此案进行了跟踪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2000年5月9日,麻城市公安局对疑凶毛正凯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2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作“死缓无”重大恶性犯罪案移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人毛正凯却当庭翻供,否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毛正凯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因为无一证人亲眼目睹毛正凯作案,并且侦查机关在案发后所提起作为证据的凶器——两把铁锄,但至于毛正凯是用哪一把作案还不能断定,同时几位证人的证言只是说看见毛正凯往水塘方向去过。证言缺乏必要的证据力度,且一系列证据系间接证据,没有形成锁链。

2000年10月27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诉法有关规定,判决毛正凯无罪,并将判决书送达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2000年11月28日,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科接到毛正凯的判决书后,派员到毛元辉家,告之毛正凯被宣判无罪,准备释放。

当天上午,毛元辉同妻子刘爱兰一起赶至黄冈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处,要求对此案抗诉。随后毛元辉夫妇又来到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到负责审理毛正凯案的刑一庭审判长,审判长向他们解释毛正凯未被定罪的理由,毛元辉不相信审判人员的解释,认为疑凶毛正凯原已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麻城电视台还进行了报道,全市人民都知道是毛正凯所为,现在他翻供,自己作为受害人的父亲,而法庭开庭却不通知自己到庭参加诉讼,现在就判他无罪,是法庭对此案未作深入的庭外调查,是司法渎职和腐败。二人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离开了市中法。

回家后,毛元辉将妻子刘爱兰娘家的哥哥、姐姐、妹妹找来向他们安排后事,说自己在毛正凯放回来后将同他拼命,希望他们将来好好照料他的妻子。他妻子的娘家人听后有的当场就哭起来了,都劝毛元辉不要蛮干,要用法律途径解决。在妻子娘家人的恳求下,毛元辉答应了了他们,准备继续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毛元辉自始至终认为毛正凯逃脱法律制裁,是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深入群众,枉法断案。从2000年12月1日起,他和妻子就走上了上访、申诉之路。

毛元辉从2000年11月28日获悉疑凶毛正凯被宣判无罪的消息后,先后到市、省、中央有关司法部门上访、申诉10余次,花去费用万余元。然而,他们在家等来等去,直到疑凶毛正凯被释放回家,此案既未重审也未改判,毛元辉彻底绝望。

2001年5月12日,疑凶毛正凯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判无罪后释放回家,一家人热热闹闹,好不欢喜。毛元辉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爱子的冤魂,恨得咬牙切齿,暗暗发誓一定要替儿子报仇。

5月14日,毛元辉到附近一铁匠铺打了一把三根齿的甲鱼叉。接着又到一农药店买了瓶“灭扫剂”,准备在自己报完仇后到爱子毛正坟前自杀。在此之前,他还在市龙池商城一杂货铺买了一把一尺多长的杀牛刀。这些,毛元辉都瞒着妻子,害怕妻子阻拦报不了仇。

5月15日,毛元辉暗自选定这一天作为复仇日。

吃完早饭后,他独自关起房门一口气写了三封遗书其中一封写给市公安局,感谢公安机关为他儿子找出了凶手;第二封写给妻子娘家的亲人,托他们在自己死后照料好其妻子;第三封写给自己亲哥哥毛元艳,劝他要想开一些,不要整天忙于生计,要活得轻松些。另外,还写了一份欠帐单。毛元辉的遗书从中午10点一直写到下午1点。写好后放到卧室衣柜的抽屉里,就上床睡觉。

下午6点,毛元辉醒来后就坐在自家二楼阳台上观察毛正凯家的动静,没发现毛正凯出现。

毛元辉下楼吃完晚饭后,约19时15分,他发现毛正凯和外甥周小伟骑自行车朝垸前的大路方向出去了。约过了十几分钟,毛元辉下楼特地穿了一身黑色西服,手持三齿甲鱼叉,腰插杀牛刀,头带草帽,来到毛正凯回家必经之路潜伏下来。

大约过了20分钟,毛正凯和外甥周小伟(男,17岁)一前一后骑车回家,骑在前面的毛正凯没有注意到毛元辉手持凶器正在黑暗中等待。当毛正凯骑车到离毛元辉约2米远时,毛元辉突然起身用鱼叉对准毛正凯猛刺一叉,刺中其胸部,毛正凯身子一倾斜,自行车倒地,他马上意识到毛元辉要杀他,立即用手捏住鱼叉与毛元辉扭打起来,扭打之中,毛元辉腾出一只手从腰间抽出杀牛刀,对准毛正凯胸部连捅数刀,毛正凯受伤后转身朝岔路上跑,毛元辉从后面追赶,毛正凯的外甥周小伟乘机逃脱。

后来,毛元辉撵上毛正凯又用鱼叉捅了几下,毛正凯踉跄着倒在地上,毛元辉估计毛正凯已死,转身拿起刀、叉又去杀毛正凯两岁的儿子毛玉龙。

毛元辉进毛正凯屋后,见堂屋没有人,发现右边卧房里毛正凯的母亲徐桂英(70岁)、二姐毛丽娜(38岁)、毛正凯的侄儿毛文海(22岁)及毛正凯的妻子刘小慧(30岁)正在说话,毛正凯的儿子毛玉龙(2岁)当时正在床上玩。

毛元辉提着凶器进房后,房间里的人还未反应过来,毛元辉握着鱼叉照准床上毛玉龙头部刺过去,毛正凯的二姐毛丽娜见状赶紧将毛元辉紧紧抱住,毛正凯的妻子刘小慧趁机抱着受伤的儿子毛玉龙转身就朝大门外跑,毛正凯挣脱毛丽娜后往房外赶,毛正凯的母亲徐桂英将其堵在房内不让追赶,毛元辉用刀子朝她的胸部捅了一刀后,走到堂屋,毛正凯的二姐毛丽娜又赶上来拦住毛元辉,毛元辉又照她的胸部捅了一刀。这时,已杀红了眼的毛元辉见毛正凯的侄儿还站在一旁未走,毛元辉认为毛文海的父亲毛元潮在毛正凯翻供中做了“手脚”,便起心杀毛文海,便用鱼叉照毛文海刺了一叉,刺在其手上,毛文海转身向门外跑,毛元辉在后追赶,由于天黑不见路,毛文海掉进垸头一水塘里,毛元辉赶上用刀照其胸部连捅两刀,又用鱼叉刺了两下,刺中了毛文海的大腿。

当晚8时15分,麻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30名公安干警迅速赶至案发现场,及时将被毛元辉杀伤的毛正凯及其母亲、二姐、侄儿、儿子5人送市医院紧急抢救,经医务人员奋力抢救,毛正凯的儿子毛玉龙、侄儿毛文海脱险,其余3人当即死亡。

8时30分,在案发现场对面的果树山上,公安人员发现已服农药自杀的毛元辉正躺在其儿子毛正的坟上,身边还放着刚刚作案用的凶器杀牛刀和三齿甲负叉,公安人员立即将毛元辉送医院抢救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毛元辉直至被判处死刑仍固执地认为杀死疑凶是“正义”之举。

宣判后,记者采访毛元辉时问他:“你难道真的一点都不后悔?你的死刑过10天就要执行,你本是一个受害人,现在变成了罪人,你认为你的犯罪能给后人带来哪些教训?”

他思索了片刻回答:”当一个父亲对自己心爱的儿子被人杀害而得不到法律公正处理时,他的心里是多么的痛苦,现在对死,我非常坦然,早就等着它的到来。我认为我给他人和自己家庭带来不幸,是司法腐数带来的后果。我并不是一个惨无人道的杀人凶手,我想用我的生命来唤醒司法工作者的良知和正义感。”

一个愚昧的法盲直到临死前仍不相信法律,为了替儿子复仇,残忍杀死3人,重伤2人,制造了震惊鄂东的特大杀人案。他在给别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赔进了自己年轻的性命,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毁灭。此案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沉重的思考。

思考之一:法律就是法律,是神圣的,不可置疑的。如今,毛元辉那一栋他曾经引以自豪的楼房已是人去楼空,显得落寞凄凉,那个曾经充满欢笑声的家庭已不复存在。从毛元辉滥杀无辜一案我们可以看到,毛元辉就是因为不相信法律的公正,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放纵犯罪,是司法腐败,直到自己被判处死刑后他还固执地认为法律不公,他的犯罪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是“正义”之举。由于他误解了法律,不相信法律,满脑子充斥着复仇的思想,既毁灭了自己的家庭,又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此案说明,法律永远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必须相信法律,依法办事。

思考之二:对刑法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量刑原则,人们的心理承受力还差很远。当前,由于我们国家相当一部分公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人们还习惯沿袭老一套的法律观点看问题,对新的法律量刑原则还不适应。毛元辉至死仍固执地认为,疑凶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电视台还作了报道,在起诉时也供认不讳,为何法院就不能定他有罪?此案反映出刑法“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推理原则,在人们心目中还有一个逐步认识和适应的过程。

根据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时,应于3日前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而此案审判机关在开庭审判毛正凯涉嫌犯罪案时却不知为何没有通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毛元辉到庭参加诉讼,导致毛元辉更加对审判机关和司法公正产生怀疑与不信任。假使毛元辉参加庭审,也许后来的悲剧可以避免。案发前,毛元辉在获悉疑凶毛正凯将作无罪释放的消息后,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申诉,并扬言要报复疑凶,可有关部门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此案以赔进4条人命,毁灭2个幸福家庭的人间悲剧向社会敲响警钟:普法宣传,迫在眉睫!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除毛元辉外均为化名)


关键词: